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研究结果被误读,艾滋病疫苗离我们还远
来源:-    浏览:431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1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研究结果被误读,艾滋病疫苗离我们还远

  近日,一篇发自华盛顿的消息称:实验性HIV疫苗方案在早期试验中引发免疫反应。随后,国内一些媒体迅速以“艾滋病疫苗研制成功;强生集团宣布志愿者100%产生抗体”之类的标题进行了轰炸式的报道。似乎困扰人类几十年的医学难题就此破解……

  科技日报记者通过采访发现,这只是部分媒体和公众的误读。

  有抗体不等于能预防

  美国强生公司子公司杨森制药公司的相关人士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是7月24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的第九届国际艾滋病协会艾滋病科学会议上,美国强生制药公司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的科学家们,口头报告的一项名为“APPROACH”的艾滋病疫苗临床研究结果。称“受试者均产生了免疫应答抗体,且安全性良好”。

  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感染病中心的传染病诊治专家、主任医师姜天俊教授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该研究只是艾滋病疫苗临床试验的早期阶段,在受试者免疫应答率方面取得了较好进展,但距离人体正式使用,能够保护易感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仅仅是一个疫苗临床研究的初步试验结果,尚无法证明该疫苗最终能否保护人类免受艾滋病的侵袭。”姜天俊解释说,这项临床研究共纳入393名健康成年志愿者,他们被随机分组接受7种候选疫苗接种方案之一或者是安慰剂。这次进行试验的候选疫苗是重组病毒载体疫苗,就是把艾滋病病毒经过处理加工,并在动物实验中验证过安全性后,再分次注射进人体内进行观察。结果表明:各种疫苗接种方案安全性良好,而且均在健康成人体内产生了针对艾滋病病毒的免疫应答。

  但是,免疫应答并非免疫效果。“有抗体也不等于能预防。”姜天俊解释说,抗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和抗体,一种是标志性抗体。中和抗体具有抗击病毒入侵的能力,具有保护作用,比如感染麻疹病毒后所产生的中和抗体可以有效避免麻疹病毒的再次感染;而标志性抗体则仅仅是病毒感染的标志,可以用来诊断是否感染过病毒,但不具有保护能力,比如丙型肝炎病毒产生的丙肝抗体(抗HCV)、艾滋病病毒产生的艾滋抗体(抗HIV),只具有诊断价值,不具备保护意义。

  尽管此次的疫苗让受试者100%产生了抗体,而且Pennvax-GP疫苗还产生了较高的总体免疫应答率,包括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但是,受试者体内的抗体浓度有多大,是否能有效中和(抗御)HIV,还需要下一步研究来证明。

  所以,这次“APPROACH”艾滋病疫苗临床试验所产生的“免疫应答”已经存在,但这种“免疫应答”能否有效抗击外来艾滋病病毒的入侵,保护人体健康,目前尚无法知道,还需要进一步大量的临床研究。

  混淆了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

  另外,媒体还公布了一部分“吸人眼球”的数据:“受试者单次暴露于艾滋病病毒(HIV)下感染风险减少了94%,并且有66%的受试者在6次暴露于HIV之下仍然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没有被HIV感染。”

  “但遗憾的是,这部分数据并非人体临床试验获得,而是来自于对动物模型猴子的‘临床前’研究结果。”姜天俊表示,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在之前该疫苗进行的一项动物实验(猴子)中,其中一组有效接种方案将单次暴露于SHIV的感染风险降低了94%,6次暴露后仍然有66%的动物没有被SHIV感染。这里需要一提的是,SHIV并不是HIV,而是一种猴免疫缺陷病毒(simi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SIV)与人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的重组病毒,能避免SIV感染并不一定能免遭HIV感染;猴子能避免感染也并不预示着人类就可以避免感染。

  对于媒体的“热情”解读,强生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媒体翻译存在失误。降低感染风险这个结果是从临床前的动物研究中得出的,但是某些中文媒体却当成了临床研究,严重夸大了这个结果的意义。“其实,这就是一个研究阶段的进展,显示了乐观的前景。”对此,该负责人很无奈。在姜天俊看来,艾滋病疫苗离上市也还很遥远。

  (科技日报北京8月13日电)


责任编辑:秦亮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