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过去“看脸”、“看公关”的手段或将失效,300万医药代表面临失业或转行。(2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
去年年底,央视播出的《高回扣下的高药价》调查报道曝光了上海、湖南等地6家大型医院医生收取高比例回扣的丑闻,医药代表这一职业再被推到风口浪尖。此番文件的出台,似乎与此紧密相关。
所谓医药代表,说白了就是向医院和医生推销药物的销售员、业务员,倘若今后只能从事学术推广与技术咨询,的确像是要被砸了饭碗——慢说他们大多没有学术资质,就算有,也注定无以为继,因为对他们来说,没了提成就没了收入。
说起医院代表来,很多人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认为坏事都是他们干的,药价虚高,医生开大处方,都应该归罪于他们。确实,医药代表是药价虚高的中间食利者,药价越高他们操作空间越大,自己赚头也越多。而且,看上去似乎的确是他们给医生行贿送钱在先,医生给患者开大处方在后。但是,受过基本逻辑训练的人都应该知道,先后关系并不等于因果关系。
是因为医药代表的存在,所以医生才乱开药吗?显然没那么简单。流通环节过多,其实也只是药价虚高的结果,而非原因。药品和所有商品一样,价格一方面由供求关系决定,另一方面受货币政策影响。通货膨胀导致钱不值钱的问题,影响几乎所有的商品,具体到药品,最关键的还是供求关系。医药代表的存在,事实上也是药企之间的一种竞争,是供给侧的问题。
某种意义上,只要药企还有抢占销售终端的需要,医药代表的销售员身份恐怕就很难禁止,无非是进行更繁复的操作而已。想要有效监管300万人,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其中利益深厚。
药价的问题,一方面不能仅从道德视角判断高低,另一方面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般的商品想要进到大卖场,需要缴纳进场费需要安排促销员,药品进入大医院,情形与此颇为近似,只不过医生手中更多了售药的特权。把超市的促销员撤了,商品并不一定更便宜,商品价格太高,也不是因为有促销员拿提成,医药代表道理趋同。
供需决定价格,这才是关键。增加药品的供给,强化供给侧的竞争,打击商业贿赂,增加需求端消费者的知情权,患者有权拿到电脑打印的处方,并有权在院外购药,同时放开有资质的网络售药,以市场方式减少中间环节,增强药价透明性。凡此种种,恐怕要比行政化的干预手段更为有效。(作者:赵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