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美国科学界 积极评价中国研发成就
来源:-    浏览:602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11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

  美国Battelle研究所和R&;D Magazine发表中国研发情况的专题报告,认为10年来中国的研发事业与经济同步蓬勃发展。中国的研发经费由1995年占GDP的0.6%上升至2011年的1.6%左右。相比之下,在过去5年中,发达国家研发投资占GDP的比例一直处于比较停滞的状态,美国为2.7%,日本为3.2%。在过去数年内,中国经济增幅在9%~10%之间,研发投资增长率约为12%,按此速度,到2022年中国的研发经费将赶上美国。

  专利注册数量将居世界首位

  专利和科学论文发表的数量是衡量一国智力资本水平的重要基础。根据权威的美国Thomas Reuters集团最近发表的研究报告:2010年,日、美获得专利分别居世界头两位,分别占世界总量的35%和27%,中国已于2007年跃升至第三位。2003年至2009年,中国专利的申请量年均增幅为26.1%,美国为5.5%,日本仅为1%。按照三方的平均增幅测算,中国在2011年将直接升至第一位。

  3月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日内瓦公布的数据显示,该组织2011年共接到18.19万件国际专利申请,创历史最高纪录。在全部新增国际专利申请中,来自中国、日本和美国的申请所占比例位居前三,三国合计占全部新增申请的82%。其中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继续迅猛增长,较2010年增加33.4%,连续两年增速超过30%,增速在主要专利申请国中保持第一。

  中国专利的技术领域与其他专利大国基本一致,IT、音频与视频、电气器件、消费品、仪表、农业和电信所占比例大致相同。中国专利的重点是计算机、电话与数据传输系统、广播、收音机与线路传输系统、天然产品与聚合物和电磁原材料。

  中国政府为获得专利提供优越的条件,包括对研发经费大量减税、增加研发贷款和降低贷款利率。同时地方政府为获得在外国注册的专利不惜重金购买,而购买在本国注册的专利则便宜得多。

  不过,单看专利注册的数量并不全面。《华尔街日报》于2011年8月报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95%以上的中国专利是向国内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的,其中绝大部分创新水平不高,而且外国授权的中国专利很少。

  发表科学论文数量居世界第二位

  中科院是中国主管研发的最高机构,在11个城市中设有分院,100多个附属研究所遍布全国,科研人员有54600人。中科院是世界最大的科技研究机构,中国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共有近10万科学家、技术员和大学生。英国权威科学期刊《自然》的一篇文章介绍说,中科院在重大科研方面日益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现在每年发表科学论文达12万篇,仅次于美国的34万篇。2006年中国即已超过日、英、德论文之和的8万篇左右。现在中国更加注意按照西方的标准管理学术论文的发表。中国共出版4700种科学期刊。但其自认为大部分科学期刊和论文学术水平不高。在20个主要国家发表的论文统计中,中国每篇论文平均被引用仅1.5次,奉陪末位。

  加大研发与创新商业化的力度

  科技商业化是获取研发投资回报和不断获得研发资金的主要途径。实际上商业化的资金是研发总体投资的组成部分,它以投资基础研究为先导,以创新向经济转移应用为终点。2011年夏,中国财政部拨款1.25亿美元,专门用于促进将研究成果商业化,其目的在于加速将科技成就向生产转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带动生产模式改变。

  2012年,这类拨款将用于关键性机械部件、低碳与环境友好产业等方面的项目,每个项目的补贴平均为120万美元,占到项目拨款的20%,最高补贴可达700万美元。

  最近中科院提出,改革科研资金系统对加强中国创新至关重要。国务委员刘延东同时也强调,管好政府提供资金的科研项目很重要,今后5年政府将增加对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新兴战略产业研究的资金。过去5年,中国政府对研发投资的年均增幅已达20%,但有的科研人员认为投资系统的问题阻碍了创新,政府对资金的刚性管理使他们不能适应研究领域的新发展。

  中国技术商业化的成就集中地表现在华为技术公司的迅速发展壮大上。现在他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厂商和第五大电信设备制造厂商,是拥有3万多名科研人员的全球性大技术公司。他在达拉斯、班加罗尔、莫斯科和斯德哥尔摩建立了研究中心,并同美国的Symantec和德国的西门子组建了合资公司。以华为为样板,中国其他制造厂商正在发展向全球扩张的能力。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