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药品价格明显降低,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实惠。去年下半年以来,农工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调研发现,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在稳步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三大问题。一是基本药物的遴选和配备使用机制有待完善。现有基本药物目录尚不能完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有些列入目录的品种在基层不需要,有些基层急需的品种又没列入。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导致部分基层患者返流上级医院。另外,地方基本药物的增补不规范,增补品种多,既难于管理,也不利于国家基本药物在基层推广使用。
二是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制度还有待健全。由于缺乏对药品质量差异统一的评判标准,“双信封”制度在推广使用时要防止技术标因门槛太低而流于形式,起不到优胜劣汰的作用。另外商务标评审由“最低价者中标”的做法在实施中尚应具体分析、谨慎决断。
三是村卫生室未能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范围,有碍基本药物制度的公平性和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针对这些问题,农工党中央建议,国家在确定基本药物目录时应当考虑地区差异,给各地预留一定比例的增补品种。各地应当建立健全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评价标准和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目录。
农工党中央还建议,国家应建立一套统一的、量化的,包括创新能力指标等在内的药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对药企进行客观评分的依据。同时完善针对具体品种的主观评分环节,建立公开透明的专家评分机制,确保有实力的规范的制药企业中标。在完善的药品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基础上,确定基本药物合理中标底价,对于投标价格高于或者低于中标底价的幅度超出合理范围的药品,不予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