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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安徽模式或推全国 基本药物招标存争议
来源:-    浏览:1034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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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3月4日讯 一座造价140万的住院楼,对城市大型医院的基建而言,是小数目,但在俞义年眼里却是不小的压力。
 
  "政府承诺支付80%的建房款。"作为安徽肥东县梁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他总算松了口气,"当初建门诊楼的时候,总造价190万,其中政府拨款只有15万元。"
 
  因此,俞感到,"虽实行了药品零差率,但卫生院的经济负担却大为减轻。"
 
  俞的感受,也是安徽省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结果的体现。由于财政补偿、绩效考核、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等一系列相关制度的整体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安徽省的试点,似乎显得相当顺利,先于全国其它地方率先实现了全省推广。
 
  安徽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速度和结果,使之得到了高层的肯定。原安徽省常务副省长、原安徽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调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全国人大汇报医改进展时,"案例"中多次出现了"安徽医改模式"的内容。
 
  今年春节后,孙志刚更接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出任了国务院医改办主任。这被普遍视为一个信号,安徽模式将在全国推广。
 
  安徽省医改办有关人士2月底向本报表示,关于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56号文,就是以安徽省试点经验为"蓝本"。2010年8、9月间,国家修订基本药物目录的调研,也把安徽省作为基地。
 
  尽管去年安徽在实施基本药物招标新政时,受到了业内人士的质疑,尤其是有观点认为,"低价"可能引发药品质量问题的担忧。
 
  但一切迹象表明,决策者们将把安徽医改模式向全国推广。
 
  "零差价"后的多种补偿方式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出台,实施过程却比原定的时间表滞后许多,发达如东部沿海的一些省份,也对补偿能否到位表示担忧。
 
  而这正是安徽模式的长处,"基层使用的药品毕竟有限,只要政府想做,肯定能做到全额补偿。"合肥市卫生局的一位处长肯定地表示。
 
  根据合肥市规定,当地自2006年起就把药品加成率降到了13%,一些地区就将之作为补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的依据。考虑到业务量的增加,这笔钱每年还有不超过10%的增量。
 
  还有些区县财政采用"补差额"的办法,核定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前三年的平均业务收入和平均业务支出,对差额予以全额补偿。肥东县卫生局副局长杨海燕介绍,为补偿全县53个乡镇卫生院及其分院的药品收入,县财政预拨了260万元专项经费。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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