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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常见问题
来源:-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常见问题  浏览:144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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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常见问题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申报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世界各国一直通过产品包装、标签的立法来设置外国产品的进口障碍。在中国,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是国外食品进入中国市场需要的第一张通行证,它的申报专业性强,要求从业人员具有扎实的食品专业知识、很好的外语能力并精通食品标签的相关法规,同时还需要较强的政府沟通能力和社会关系背景。这些都增加了该项工作的难度和进度,进而影响到很多公司的市场开拓计划。

   我们期望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为您的产品快速占领市场提供帮助。
一、 标签申报时需准备的资料:     
    1. 进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2. 进口食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两套(中英文) 
    3. 进口食品标签所标示内容的说明材料 
    4. 进口食品加工工艺、成分分析表等资料(中英文) 
    5. 进口食品经销商、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6. 标签样张各8份 
    7. 具有完整包装的样品 

保健食品申报涉及的机构有哪些? 
   答:保健食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①检测机构;②审批办公室;
     ③评审委员会;④卫生行政部门。 

保健食品评审会每年有几次?
   答:保健食品评审会每月一次,分别在每月份的中下旬开始,每次评审会历时约6~10天。

一个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几个功能?
   答: 同一配方保健食品申报和审批功能不能超过两个。

卫生部如何确定参加保健食品评审的专家?
   答:卫生部设立健康相关产品评审专家库,每次评审会议前,卫生部根据受理产品数量,
     确定评审会议的时间与地点,根据工作需要通知部分专家到会参审,组成各类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委员会。 

企业如何进行地址变更和产品名称变更?
      生产企业地址变更:凭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证明文件,给予办理更改生产企业地址;产品名称变更:生产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已有同名产品注册,但其已获我部批准的产品名称中包括其商标名称的,凭商标注册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给予办理更改产品名称;由于生产企业被收构或合并,产品
名称与生产企业名称相关,凭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文件,给予办理更改产品名称; 
   
以上两条变更都需企业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在配方、生产工艺没有改变的基础上更名的理由),经当地最高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向卫生部提出更名申请。”

申请增加、变更保健食品规格所需资料
   1、申请变更表 
   2、企业申请增加、变更保健食品规格声明(产品配方、功效成份及含量、生产工艺及推荐量不变)
   3、地方最高卫生行政机构审核意见 
   4、三批产品的卫生学、稳定性试验检测报告。 
   5、企业标准。 
   6、产品标签及说明书。 
   7、批准证书原件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评审时间及评审结果 
  已受理的申报资料和产品样品将在卫生部组织的健康相关产品评审会议上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各方
   面专家组成。保健食品评审会每月一次,分别在每月份的中下旬开始,每次评审会历时约6~10天。
  申报产品必需有全体参加会议的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认为评审通过。
   评审结果有四种: 1.通过2、原则通过但需补充一些资料;3、补充资料后再审;4、不通过。 

申报进口保健食品受委托申报单位提交的委托书应符合哪些要求 
   1.每个产品一份委托书原件; 
   2.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书出具单位名称、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申报产品名称、委托事项和委托书出具日期; 
   3.委托书应有出具单位印章或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4.委托书载明出具单位应与申报产品生产企业完全一致; 
   5.委托书载明的受委托单位应与申报单位完全一致; 
   6.委托书载明的产品名称应与申报产品名称完全一致; 
   7.委托书凡载明有效期的,申报产品的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8.受委托单位再次委托其它单位申报产品时,应出具产品生产企业的认可文件;委托书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进口保健食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应符合哪些要求?
   1.每个产品一份证明文件原件。无法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须由文件出具单位确认或由我国驻产品生产国使(领)馆确认; 
   2.证明文件应载明文件出具单位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3.证明文件应是产品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的; 
   4.证明文件应有出具单位印章或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5.证明文件所载明的产品生产企业名称和产品名称,应与所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 
   6.证明文件凡载明有效期的,申报产品的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7.证明文件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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