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产品必须完成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营养素补充剂除外)、稳定性试验、卫生学检验、功效成份鉴定试验。根据产品的功能和原料特性,还有可能要求申报的产品进行激素、兴奋剂检测、菌株鉴定试验、原料品种鉴定等。
申报国产保健品所需相关检验应在何处进行?
答:国产保健食品申请者到卫生部认定的31家功能学检验机构进行各种功能学试验;到各地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卫生学、稳定性、毒理学、功效成分鉴定试验。其它项目可到卫生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进行。”
卫生部公布的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机构
四川省卫生防疫站、广东省卫生防疫站、湖北省卫生防疫站、福建省卫生防疫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江苏省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中心、北京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营养与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所、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卫生防疫站、华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中心、南京铁道医学院、山东省卫生防疫站、河北省卫生防疫站、天津巿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河南省卫生防疫站、湖南省卫生防疫站、辽宁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吉林省卫生防疫站、浙江省卫生防疫站、同济医科大学保健食品功能学检测中心、上海铁道大学医学院营养与保健食品研究所、上海医科大学食品毒理与保健食品检测中心、重庆卫生防疫站、山东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测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