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广东逾九成药品将由政府定价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3月23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广东处方药将全部由政府定价,这意味着市场上流通的超过九成的药品将纳入政府定价的监管范围,此举将有利于破解群众看病贵的老难题。   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广东省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省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广东省政府赋予的使命,先行一步,改革“以药养医”的药价管理模式,努力破解群众看病贵难题。目前,广东省物价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拟定的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广东省政府。   据介绍,目前,市场流通的药品约有16000种,除列入医保目录的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都实行市场调节价,而政府定价的才2419种,占市场药品流通份额的60%,其中,属于处方药的才1600多种。也就是说,大量的处方药游离于政府监控之外,成为市场自行调节价格的药品。   这些自行调节价格的药品替代性又非常强,造成一种药品多个名称、若干个价格的现象,患者无法鉴别某种药品价格的高低,医患间的信息不对称,给“以药养医”、拉高医疗价格提供了机会。目前老百姓反映的诸多药价问题都是市场调节价药品。   为此,广东在药价改革总体思路中首先提出扩大政府药品价格管理范围,把所有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据悉,处方药大约有12000种,约占市场流通份额的90%。   广东省推行的药价改革还将建立新型药价监控制度,对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实行最高零售价、供货价报备、药品流通差率等“三控”管理;建立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率,推动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同时还将制定公开透明的定调价办法,成立专家药价评审委员会,建立社会公示制度。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一套既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又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的医药价格形成和管理机制。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