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商务部初步裁定印度抗生素构成低价倾销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2月0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国内医药行业提起的首例反倾销案,商务部初步裁定,来自印度的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并对中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根据初裁公告,自2007年2月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的该产品时,应向我国海关提供15.2%~37.7%不等的保证金。   历时半年   国内最大的磺胺甲噁唑生产商西南合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0788.SZ,下称“西南药业”)2006年4月21日向商务部提交了反倾销调查申请,商务部2006年6月立案,至今历时半年多。   磺胺甲噁唑俗称SMZ,是一种常用抗生素,它的用途非常广,可用于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等疾病。西南药业生产的SMZ大概占了国内生产总量的90%以上。   西南药业董事会秘书杨帆表示,以前,印度药厂通过与国内某些药企合作,把这种抗生素原料药运到国内,然后利用国内药企的名义在国内销售,但售价却比国内抗生素要低。据悉,磺胺的市场售价近5年来一直都保持在2元/盒,但现在市场上的售价已降到了1.5元/盒。   认定低价倾销   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的销售价格一直低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10%~21%,由于印度进口产品占了国内进口产品总量的99%,占国内市场份额接近50%,其低价对国内同类产品产生了冲击,2003年~2005年,国内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分别比上年下降7.38%、1.27%和增长12.79%。   由此导致的一个后果是,2003年~2005年,国内产业亏损分别比上年下降68.57%、增加17.97%和下降35.42%。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始终处于亏损状态。   针对于此,商务部初裁确定印度两家主要进口厂商Vir鄄chowLaboratoriesLimited和AndhraOrganicsLimited的倾销幅度分别为15.2%和37.7%,这两家企业都存在采用关联交易降低原料采购价格从而将产品低价倾销至中国的行为。   很好的开头   业内人士表示,国内医药行业曾多次遭遇国外企业倾销,但一直都没有企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是首次成功维权,是一个很好的开头。   而与国内目前罕见的提起反倾销调查相比,中国医药产品在国外却屡遭反倾销调查。据统计,1990年到2004年间,我国医药类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43起。尤其在原料药领域,大宗原料药如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等遭受的反倾销调查最为频繁。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