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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先在GMP中引入“受权人”管理模式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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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难以监管的被动局面,今后将有望改变。上周五召开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会议上传出消息,广东今年将借鉴欧美经验,在全国率先引入“受权人”管理模式,从源头上为药品质量把关。   据悉,国家局已明确表示,将在我国药品GMP中引入“受权人”的管理模式。此次广东是先行一步。   广东省药监局跟踪检查发现,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中存在质量管理部门地位低下、质量否决权受到多方干扰、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质量责任意识弱化等情形,给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造成隐患。监管部门无论如何加大监管力度,无论是日常检查GMP认证跟踪检查、飞行检查,还是专项检查,都难以全面地发现、以及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称,引入‘受权人’制度,可以让药品质量有专人负责。所谓“受权人”制度,是指得到授权的有资质人士(受权人),对所在企业的药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若出现质量问题,“受权人”将有可能受到起诉。为了达到这一点,“受权人”地位也非常高,是经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全面负责药品生产质量的高级管理人员。此类人员须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并经过培训考核。   此前,广东省药监局参考借鉴欧盟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做法,起草了《广东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经过九易其稿,目前该办法已提交省政府审查,争取在今年年初出台。《管理办法》规定,受权人拥有对成品放行等一系列质量管理的决定权和否决权。包括制定内控质量标准、不合格品处理、产品召回等等。   广东省药监局表示,推行“受权人”制度,将有助于改变药品生产企业只关注经济效益、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只对企业老板负责的不合理现象,强化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分析人士指出,“受权人”制度的最大好处在于,可改变一些药企GMP形同虚设,将药品质量监管提前到生产过程中,让企业老板无法“一手遮天”。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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