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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正”以涉嫌侵权为由将“代丁”告上法庭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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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13日,国内抗肝病药物阿德福韦酯再起纷争,因阿德福韦酯产品“代丁”涉嫌侵犯“名正”的专利权,江苏正大天晴药业有限公司诉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一案在南京市中院正式开庭审理。   去年以来,国内关于抗肝病药物阿德福韦酯的纷争不断,其中矛盾的焦点多集中在专利权纠纷上。阿德福韦酯具有多晶型的特点,美国吉尔利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了阿德福韦的四种晶型及晶型制备工艺,而正大天晴的科研人员经过不懈努力,发现了一种不同于以往晶型的全新晶体。2002年7月8日,正大天晴申请了阿德福韦酯新的晶型(晶型E)的发明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严格审查,该申请于2005年7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   国际药业巨人葛兰素史克的阿德福韦酯产品使用的尚且是美国吉尔利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使用的专利,而正大天晴则自主拥有阿德福韦酯E型晶型专利,在整个阿德福韦酯专利布局中占据了极为珍贵的一席。因此,这一专利在国内阿德福韦酯药品领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正大天晴表示,他们独家拥有阿德福韦酯晶体(E型,即第Ⅴ型晶体)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技术,从未授权国内外任何其他药品企业使用其专利。   为了规避风险、降低市场同质化竞争,正大天晴在阿德福韦酯产品研发初期就高度关注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并真正做到产品研发,专利先行。在2002年就提交了阿德福韦酯的晶型专利申请。于2005年授权的专利成为了正大天晴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去年,他们曾向外界郑重公布“关于阿德福韦酯专利的律师函”。声明凡以新闻发布会、研讨会等各种形式声称拥有或享有“阿德福韦酯E型晶型”专利,并制造或经销该专利产品的行为都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对此类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去年5月全面上市了阿德福韦酯产品“代丁”,正大天晴在进行充分调查之后,了解到,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代丁”使用了阿德福韦酯E晶型,并进行了制造和销售,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不但涉嫌侵犯正大天晴的专利权,而且给正大天晴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几经交涉无果后,正大天晴无奈将“代丁”告上法庭。   法律专家分析,医药专利纠纷累积,理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应该改善专利申请、沟通程序和改善新药审批等制度,减少类似事件发生。医药企业在做产品研发之前,也一定要进行充分的专利检索,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正大天晴是一个研发型企业,一个创新型企业,20多年来致力于肝健康系列产品的研发创新,在该领域享有盛誉。此次起诉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充分体现了正大天晴坚决维护知识产权,提倡有序竞争,维护医药市场正常秩序,更好地保护患者健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案件将如何发展?原被告双方将做出如何反应?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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