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S华源受累“欣弗”将成被告:在共同被告中列首位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1月23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新京报报道,11月21日,从“欣弗”受害者代理律师陈永飞处获悉,“欣弗”受害者家属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市公司S华源(600094)将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被告中S华源排首位 陈永飞律师表示,目前正在积极整理材料,预计下周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及相关材料,届时相关上市公司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也应该会公告涉诉事项。 据陈律师介绍,除安徽华源以外,本案共同被告的范围还应当包括生产者,即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销售者,即各级别的经销商、药店、医院等。在共同被告中,华源股份排在首位。 据了解,如果法院宣判被告负有赔偿责任,作为共同被告的对象,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不再区分责任大小。 资金紧张清欠股改悬而未决 事实上,至今尚未股改的华源股份因资金链紧张已逐步陷于整体危机。华源股份有关人士21日表示,公司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及有关方面的应诉通知,重组清欠等事宜尚没有到位,都还在进行之中。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