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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定突发事件伤员应“分色”救治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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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17日,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厅获悉,为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院各项医疗卫生救援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我省制定了《关于加强医院医疗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了解到,该《意见》细化了医院处置急性传染病、急性群体性中毒、急性群体性外伤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操作流程,对全省医院医疗救援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指出,各级医院还必须组建综合性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在收治急性传染病患者时,医院需设独立的医疗单元接收传染病患者,并根据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采用相应的防护和隔离措施。 此外,《意见》还明确指出,医院应急队伍应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按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医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或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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