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渠道“进化论”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5年11月26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渠道的好坏对于企业销售的重要性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对于企业来说,什么样的渠道是好的、适用的渠道?怎么才能逐步提高渠道质量呢?   渠道实质上是动态的,正如外部的商业环境是动态的一样。一切渠道都有自己的高级状态和低级状态,从低级到高级,这是一个进化的过程。企业要建立一个健康的渠道,能必须抓住时机,不断地实现自我进化。   1.渠道进化的“四层次模型”   渠道进化论可以用“四层次模型”来描绘,这个“四层次模型”是泰然方略咨询公司在长期渠道研究的基础上发现、提炼出来的一个具有普遍规律性的渠道进化模型,专门用来评估渠道建设质量。这个模型将渠道进化过程分为四个层次,由低到高,从第一层次到第四层次,可以有效评估渠道管理质量,如下图所示。   高质量渠道的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渠道初期的结构总是比较松散、功能比较弱、覆盖率不高、不可能深入到所有有价值的终端。渠道建设的“四层次模型”反映了渠道建设的进化过程,四个层次的质量水平,每一层都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层次的渠道质量最低、功能最弱,第四层次的渠道质量最高、功能最强。   一般来说,渠道质量只能从第一层次逐渐发展到第四层次,每一个高级层次都比前一个层次具有较多的功能和效率。   在第一层次,通常是总代理制,或区域总代理制,这时的渠道只具备最基本的功能,厂家把把产品交给几个大代理商并收回货款,对产品的流向缺乏了解,对客户的需求所知有限,无法将客户需求细分化。在第一层次,厂家没有为渠道提供任何服务。这是一种简单的、松散的、不稳定的交易关系。新生的小企业刚开始做渠道时、以及国外厂商刚进入中国时,建立的渠道一般都是这个样子的,他们不是不想建个好渠道,但是好的渠道需要时间来磨合、细化。企业在业务初期,由于销量还比较小,首先建立一个简单的渠道架构几乎是唯一的选择。   在第二层次,厂家初步知道了产品的大致流向和各种分销渠道、以及零售终端的销量大小;但是厂家仍然很难从渠道收集大量市场信息,对客户需求只有大概了解,易受大经销商误导。这时的渠道仍然是粗放型的。   在第三层次,厂家能够跨越一级代理的壁垒,直接从下面各级代理商和零售商处收集各类市场信息,有可能根据不同客户群,分别建设针对性的渠道,厂家有可能为客户提供“按需生产”的服务。在这个层次,渠道变得更加透明,厂家不易受渠道中代理商的有意或无意的误导,对销售的预测更加准确,客户需求比较明晰,厂家有可能利用从渠道收集的信息划分出细分市场,能够比较准确地认识到客户需求及其变化。   在第四层次,厂家进一步提升各级代理商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对客户需求的反应非常迅速,能够得到很高的客户满意度;有些厂家需要借助信息系统的支持,以建立详细而全面的客户数据库。第四层次与第三层次最主要区别是:渠道达到第四层次后具有了更强的软性力量。厂家要为渠道成员提供较多的培训和服务。再通过渠道成员向客户传递培训和服务,传递的数量越多、质量越高,这个渠道的功能就越强,渠道质量就越高,深度分销就做得越好。在这个层次,厂商之间最大限度地建立了相互信任、互利互惠、长期稳定、共同发展的关系。信息流通顺畅,渠道冲突大大减少,渠道效率得到提高,而渠道成本稳中有降。   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是产品的竞争、品牌的竞争、技术的竞争,也是渠道的竞争,在我国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强势品牌和核心技术的大形势下,渠道竞争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企业应该及时认识到自身渠道的不足,并不断提升自己的渠道质量,通过更加靠近消费者的深度分销来抓住消费者。长虹彩电就曾经因为抱住总代理制不放,而给了TCL“以速度打败规模”的机会,后者利用深入中小城市的小区域代理制(相当于第三层次的渠道质量),打败了长虹臃肿、迟钝的总代理制(相当于第一等次的渠道质量)。可以说,正是长虹在渠道进步上的落伍,“帮助”TCL创造了以弱胜强的经典战例。   企业在渠道建设方面,经常犯两个错误,一个错误是认为某种渠道模式一定优越于另外某种渠道模式,却没有认识到渠道进化的层次比渠道模式更加重要;另外一种错误是认为深度分销一定是最好的,于是不管自己渠道所处的进化阶段而盲目深度分销。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