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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广告假扮报纸 专家称涉嫌多项违法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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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晨报报道,近来,一些因虚假宣传等原因曾被主管部门“挂号”的保健品和药品开始另寻出路,把产品宣传刊登在模仿报纸外观形式的宣传单上,有些甚至连版式都和一些知名报纸相同。   保健广告竟称“记者报道”   昨天,陈先生取出订阅的报纸,意外发现报纸内莫名地多出一叠《百姓健康指南》。而且,这“健康指南”无论是“报头字体”还是“版式设计”,都与北京一些都市报十分相像。但是陈先生经过翻阅,发现这共计4个版的“健康指南”几乎所有内容都是对“沉香十七味丸”、“柔脉胶囊”和“蛾苓丸”等药品保健品的宣传。陈先生说,“这上面还刊登了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的照片,声称‘中央电视台纪实报道了骨关节病奇药‘沉香十七味丸’,感觉很可信。”   记者了解到,陈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近日在北京频繁出现。不久前,《健康时报》陆续接到北京等地的读者投诉,纷纷指责该报不该为一种“优邦胶囊”做虚假宣传。《健康时报》调查发现,原来是市场上出现一份名为《健康时报》优邦专刊的保健品宣传单,但是在上面不仅设计了“健康时报”刊头,竟然还在刊头边赫然印上“优邦专刊”的字样。   上海《新闻晨报》也被一种名叫“汉神治疗仪”的保健器械宣传单模仿,其宣传单几乎照搬了《新闻晨报》的所有排版要素,甚至采用“记者报道”的形式。   宣传单产品大多曾被查处   记者将上述假报纸上刊登的各种保健品上网一搜,结果发现绝大多数都曾经因夸大宣传被各地工商部门查处。   今年8月,上海市工商局将近期本市工商部门已经依法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予以公示,公示中就有“柔脉胶囊”。   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2006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专门提到对“蛾苓丸”等因违法发布广告多次被公告的药品,要加大对其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第8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中,“优邦胶囊”因未经审批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点名。   报纸型保健品广告涉嫌违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以报纸形式印刷的广告宣传品,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新闻出版秩序和广告经营秩序,早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官兵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的有关条例,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而且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可是这些宣传单内容充斥着夸大宣传,而且未经过行政部门审查,这根本就是违法的。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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