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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自建品牌应三思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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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市场大环境的变化,现在药品经销商的赢利空间减小了许多,所以许多经销商开始寻求新的赢利模式,自建产品品牌这一模式开始被越来越多的经销商看好。但是,自建产品品牌也并非许多人想的那么简单。在开始实施这一模式前,经销商需要先从以下这些方面进行分析,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一、 核心价值是否存在 经销商的核心价值在于依靠对本地市场的熟悉,利用上游厂家与下游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赚取商品流通差价;经销商清楚本地市场的特性,知道当地市场需要什么,这就是经销商的核心价值。在经销商高度熟悉本地市场的前提下,不管是承接现有厂家的产品,还是自建品牌,都可以做大;若经销商对本地市场的熟悉程度一般,现有的销售渠道质量也仅仅是一般,那么,还是别急着做自有品牌,要先把自己对本地市场的基础工作做好,因为基础工作没做好,不管是现有的厂家品牌还是自建品牌,都会面临销售压力。同时,自建品牌并不能解决经销商的渠道建设问题,归根结底,经销商还是要靠对本地市场的熟悉才能生存和发展,这个基础不打牢,很难承接新的赢利模式。 二、先建立经销商品牌 在目前的医药产品流通领域,大多数情况还是以渠道为导向,不是以产品为导向,优秀的渠道比优秀的产品更重要。所以,在经销商自建品牌前,要先建立起自己的经销品牌,在渠道和在客户群中,树立起自己的正面形象,使客户产生一定的信任度,促进客户关系的良性发展。 经销商做厂家的产品也好,做自己的贴牌产品也好,都离不了下游渠道客户的支持,而下游客户常常是习惯于先接受商家,再接受商品的。在下游客户看来,优秀的经销商意味着能带来好的产品,好的产品后面不见得是好的经销商。所以,在经销商建立自己的产品品牌前,得要建立好自己的经销商品牌。 三、清楚建品牌的目的 拥有强大品牌当然好,可以抵抗竞争,获得高额利润。但是,有一个核心问题是:品牌的作用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一定要清晰:品牌是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的重要工具之一,而不是企业经营的全部内容。虽然品牌很重要,但它是用来为经营服务的,所以,品牌决不能成为经营目标。赢利,并且是持续赢利才是经销商惟一的目标。 品牌是为了促进销售,并最终为赢利服务的,建立品牌只是实现赢利的手段而已。所以,经销商建立自有产品品牌时,一定要确立两点基本原则:一是品牌只是工具,不能为了品牌而建品牌;二是对品牌建设的投入应该保持高度理性,分阶段、小投入。(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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