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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要求 不得擅自开展 药物临床试验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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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南快报报道,十月起,福建省将通过建立药物临床试验、规范处方、建立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等行为,保障市民用药的安全。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对药物临床开发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要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证研究工作真实、不能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擅自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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