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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回应子公司被举报编造生产记录、骗取GMP证书:不符合
来源:-    浏览:8339   更新时间:2018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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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信箱公布了一条医药研究公司内部员工举报公司造假的信息。

该举报人声称,其本人为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最近从电视上看到关于长春长生生物公司严重违反国家药品生产管理法规的系列报道,他/她认为,“其所在公司在违反国家药品生产管理法规方面比长春长生生物有过之无不及。”

举报信中提到的情况不符合事实,目前市药监局还在做调查。

对此,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回应《每日经济新闻》,“”

该举报人具体举报公司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情况如下:

1.领导无视生产管理法规,带头弄虚作假,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

公司在2016年5月受到美国FDA警告后,于2017年11月再次被FDA给予最差评价结果。

2.欺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骗取药品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

在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场地转移和GMP证书过程中,用老工艺编造成套的生产和检验记录,蒙骗上级机关和检查人员。

3.产品阿力哌唑等生产不合格。

违反规定,对图谱进行缩小积分面积计算,操纵产品合格出厂。

对于上述举报信,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回复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已启动对投诉举报的企业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现已派出检查组进驻企业,如发现企业存在举报内容相关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依法进行查处。如有新的查办结果会再次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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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天眼查数据获悉,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为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6.89%;另一家股东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11%。而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持有74.99%股权,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则是上市公司重药控股(000950,SZ)控股股东。

另据重药控股(曾名*ST建峰)2017年7月发布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当时披露的股权情况与天眼查最新情况相同: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股东包括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6.89%和43.11%。

公司已经知悉相关情况,但举报信中提到的情况不符合事实。

针对此次员工举报,8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药监局还在做调查,公司将等调查结果出来以后再做公开解释。”

记者又致电重药控股,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被举报公司不久前刚刚经历了监管部门的飞行检查,完全没有问题。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举报事件和上市公司没有关系。

8月30日下午及晚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复星医药董秘办,并就相关问题发送微信至复星医药新闻发言人易锦媛,对方称待了解清楚情况后会与记者进行沟通,截至发稿,尚未有进一步信息沟通。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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