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陈李济、方大药业等企业多个产品的相关广告因违法,被陕西等多个省市食药监部门通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江西、内蒙古、湖南、湖北、陕西等多地食药监部门均发布过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其中,医药健康广告占比过半,且很多都在多地反复多次出现。夸大产品主治功能、超出说明书范围进行功效宣传等,是屡禁不止的老问题。(5月29日《新京报》)
日常生活中,商品的质量如何,消费者可以先买来试试,若发现质量不好可以换货,或者更换品牌。但药品不同,药品是用来治病的,“试错”要付出损害健康和耽误治疗的代价,这就导致药品在第一次试用中很难被接受,新药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如何闯过药品销售的“第一道关”,成为药企需要认真琢磨的一件事。冒险“自夸”就成为一些药企的捷径。
再加上很多人分不清药品、保健食品、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三者的关系,而且“食药同源”的思想又在社会上根深蒂固,比如在中医药领域,不少药材既被写入药典,又可当作普通食品,还被制成了保健食品,三种身份集于一身,把消费者更加搞得莫衷一是。所有这些因素都为“保健食品可治病”等夸大宣传带来了便利。
“自夸”的医药健康广告多了,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很多同行都这么做,自己没有跟风,就会担心遭到逆淘汰。反过来看,即使药企违法打广告被查获,多半只会在当地通报并禁售本产品,却仍可以换地方故伎重演。
因此,要想医药健康广告不再“自夸”,就得加大打击的力度和范围,并通过更多具体的案例,向民众阐明药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这三者的区别,如果人们在头脑中能够把这三者划清界线,那么,企业跨界宣传的伎俩就难以为继。
此外,监管执法更需改变“自扫门前雪”的做法。假如通报不出省、禁令局限于本地,药企就难免打“地区差”或“时间差”,执法就像玩“打地鼠”游戏一样总也打不净。把监管之网织得更密实,打击也更有力度,医药健康广告“自夸”现象才会渐进式减少。当“自夸”式广告减少到一定程度后,数量上的锐减就会带来质量上的改变,靠产品质量和服务说话,才有望成为医药健康广告的主流。(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