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黑龙江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具体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
▍医院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
《通知》开篇就提到,要落实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临床优先政策。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使用。
对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时,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自此,在2016年2月6日,国办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中,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鼓励措施,已在6省落地。
▍国办政策,6省落地,15个药品占先机
3月6日,陕西发通知,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各采购联合体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将其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优先采购和使用。
1月25日,江苏规定对在本轮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内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享受原研药同等待遇,允许维持省采购平台现有价格不变,但企业须承诺该产品在江苏销售价格不高于其他省份。
1月29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通知,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并要求直接挂网采购。要求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议价结果一般不得高于原研药或参比制剂价格的70%,宁夏和内蒙都有鼓励的具体措施。
就在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中,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了5大鼓励措施(详见:国务院发文,仿制药迎重大利好(附文件及解读))。
齐鲁制药销售公司副总吴刚对赛柏蓝表示,随着落地省份越来越多,对优秀仿制药在临床上替代原研药的推动力就越强;也让国内药企做一致性评价的积极性更足了。
截至目前,已经通过一致性平评价的15个品种(22个品规),占了先机。(详见附件)
▍不执行两票制,取消投、中标和配送资格
黑龙江强化两票制。《通知》规定,对未按规定执行两票制的药企、流通企业,取消投标、中标和配送资格,并列入采购不良记录。对公立医院索票不严、拖欠货款的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看来两票制依然是2018年的重点工作。
▍按时回款和院长考评挂钩
对于回款,黑龙江卫计委还表示,医疗机构可以和配送企业自行约定。但是,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回款或变相延长回款周期的医疗机构,黑龙集卫计委要求各级卫计部门要及时纠正并通报批评。
并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将药品回款情况作为公立医院年度考核和院长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
黑龙江对不按期回款医院的惩罚措施,希望能够解决这一顽疾。
▍各市要出辅助用药清单
另外《通知》对各级医院使用基药的比例、药占比也有要求。并严格临时采购药品行为管理,一年不允许超过5例次,单次采购量不得超过患者合理使用量,超出后应该通过药事会和治疗委员会讨论转为常规采购。
把临时采购的次数做了限制,对于药品进医院的捷径,控制了下。
《通知》要求各市应对辅助性、营养性等药品列出具体清单,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地区公布的清单,确定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并随时监控使用情况。对合理用药进行考核,结果和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挂钩。
被纳入辅助性、营养性清单的药品,今年还是有一定压力。
附:两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