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6期药品监督抽验质量公告。
该市局对本市药品和药包材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质量监督抽验,其中有3批次产品质量抽验不符合标准。
相关抽样单位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产品采取了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对不合格产品及相应企业,上海市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和抽验力度,并要求相应企业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