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宣布:10月1日起,将在全省组织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整个活动将持续至年底,也就是,医疗机构又双叒叕要颤抖了!
严查药品变相涨价、虚开等乱象
消息称,本次检查将波及全省医疗机构(含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具体为自去年1月1日以来的价格行为。
这意味着医药价格检查的风暴,即将席卷河南。检查重点涉及四个方面:
一,政府定价药品突破规定的最高出厂(零售)价格,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
二,医疗机构不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医疗机构使用允许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超过规定加价率,以及采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
四,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河南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并希望遭遇医药乱收费行为的消费者,拨打“12358”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并且强调,对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提高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换而言之,河南发改委不仅仅清算医疗机构药价的旧账,还要算清取消药品加成之后的账。
重大价格违法可追溯上一年度
总体来说,医药价格专项检查指向是彻查医疗机构再乱收费,一个拳头打向药品价格领域,另一个拳头打向了医疗服务领域。事实上,进行类似行动的并不仅是河南,而是全国多地。
比如,今年3月,北京发改委宣布进行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价格专项检查,该行动持续到10月底。而6月1日起,内蒙古全区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同时指出,时限为2016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那么在一轮一轮的医药价格检查中,是否就可以杜绝乱收费的现象呢?或许只能做到压制,而不能做到根除。摆在前面的就有两大问题,药价和医生收入,或许改革才是唯一出路。
事实上,国家和地方在医药价格上大费周章,无非也是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医药价格政策和改革措施,维护正常的医药价格秩序,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照此说来,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推进,各地的医药价格专项检查或不可避免。
平衡医生、药企、患者利益或是出路
需要认清的是,医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各地发展水平有差异,某些政策并不能一举覆盖全国,但也不排除有一些经验可以参考,比如各地的改革,或多或少地参考了三明医改中的三医联动:
医疗:保障医院以医疗服务为中心;医生薪资只与看病数量挂钩;不再与创收量挂钩。
医药:挤压药品中间环节水分;改革药品采购制度;
医保:大幅提高的诊查纳入医保报销;
而在药品领域,福建省医保办主任詹积富曾建议:由药监查药品耗材价格虚高和回扣。他阐述,只有国家药监部门管得住医药代表和药价虚高回扣问题,把治理药品耗材的价格虚高、回扣等监管责任统一划归到该部门,这是解决流通腐败链条问题的关键。
有意思的是,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指出7月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量同比增长16.6%。而与之相反的是,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医药行业受理量呈同比下降态势。
对此,国家发改委将原因归结为:政府放开药品定价、逐步取消各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等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这个数据似乎也在对医改做一个肯定的信号。
但是必须认清,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旧存在,比如收费时加入未做检查的项目、多写未使用的药品设备;不开具收费票据明细,无从得知医院收取的各项费用;救护车收费明细不公示;药品及检查项目不明码标价等。
也就是说,只要有乱收费的存在,就要有坚决打击的决心和恒心。一要看上层设计和行政意志,二要看医疗机构的自我良知,当然,斩断利益链的同时,还要平衡医生收入,同时药价也不能无限度地压低,否则,药品质量难以保证,药企也很难生存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