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日前,吉林省延边高丽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据了解,李某涉案被判刑的原因是曾向延边当地两家医院多次贿送药品回扣。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药品业务员李某的被判,揭开了当地两家医院五个科室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的内幕。细节显示,为代理的药品提高销售量,自2008年至2016年,李某所在公司多次以回扣款、值班费或赞助费的名义向两家医院贿送了共计833219元。
回扣变赞助费 两家医院五科室涉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延边高丽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对延边第二人民医院、龙井市人民医院进行“药房托管”后,为了提高药品销售量,经理姜某(另案处理)让被告人李某负责按照药品的销量,计算出药品回扣款的数额,并代表延边高丽医药有限公司将回扣款送给医院相关科室。
指控细节显示:这些数额不等的回扣都是以值班费或赞助费的名义直接贿送的。2008年2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李某送给龙井市人民医院药剂科的值班费和赞助费共计156090元;2012年3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李某送给龙井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值班费和赞助费共计161040元。
2012年5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某送给龙井市人民医院消化内分泌科药品回扣款共计121038元;2012年6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李某送给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药品回扣款共计277379元。
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被告人李某送给龙井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药品回扣款共计21633元;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某送给龙井市人民医院中医科药品回扣款共计960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