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6日讯 今天,广东食药监局发布“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东莞市东江医药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
通告显示,东莞市东江医药有限公司、广东瀚升药业有限公司、广东金华江医药器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弘康药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厚德福药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阳药业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7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