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方案》,7月1日零点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将全部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施新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价格调整涉及7大类3206项基本医疗服务,其中升价项目2056项,降价项目1150项。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增加收入相当于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减少收入的80%左右。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佛山市卫计局局长王政表示,佛山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调整幅度适中。他介绍,佛山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综合考虑基本医疗服务成本变化、医院医药收入结构、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群众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动态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让医疗服务价格更趋合理。
编辑:林晓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