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监管部门要跟上“虚假医药广告”的套路
来源:-    浏览:4011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22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从张悟本、李一到刘洪滨,吃香的背后都有个别媒体“助推”,它们不惜以无良背书从假药利益链中分羹。

播《苗仙咳喘方》时,她是穴位吃药拔痰定喘绝技传承人;播《唐通5.0》时,她是北大专家,宣称唐通5.0后可同时治疗6种病;播《天山雪莲》时,她是高级营养师;播《药王风痛方》时,她是御医世家传人,中华中医医学会风湿分会委员;播《苗家活骨方》时,她是老苗医传人;播《苗祖定喘方》时,她是苗祖传人,中华中医医学会镇咳副会长,东方咳喘研究院副院长;播《老院长祛斑方》时,她是老院长;播《蒙药心脑方》时,她是蒙医后人;播《祝眠晚餐》时,她是著名老中医。

近几天,人民日报微博扒出一组电视广告截图:几款神乎其神的“仙丹”,在各领域专家的吹捧介绍下,包治各种病。结果对比一看,这几位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甚至不同民族不同出身的专家,是同一个人扮演的!这人就是刘洪滨(有可能是艺名,有的节目就用“刘洪斌”)。

我猜,这位老太内心肯定是住了个孙悟空,摇身就是72变,一会儿是苗医,一会儿是蒙医,一会儿又是汉医;一会儿专治咳嗽,一会儿专治风湿,一会儿又祛斑……演技这么精,世界欠她一个“奥斯卡”。

不过再深的套路也是套路——节目一上来就渲染某个病多严重多折磨人,但一涂药立马就见效,里面再穿插些经不起考证的民间掌故、药典论述,还有几个“病人”陈述吃此药前后的变化。

骗局终归会被揭开,无论是刘洪滨代言的多款药被食药监总局通报处罚,还是北大、地坛医院纷纷声明“查无此人”,都足以将其钉在“骗子”的耻辱柱上。

那问题来了:她身份原本一查就可知,“中华中医医学会”“东方咳喘研究院”等压根也都不存在,这么个“大忽悠”,怎么就能“攻陷”这么多卫视?

这些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对假药曾多番整治。2012年,重庆就有电视台因播放虚假医药广告遭刑事指控。去年“魏则西事件”后,国家广电总局还印发通知要求,医疗养生类节目聘请医学、营养等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严禁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等。刘洪滨代言的假药广告,是否在该通知出来后禁绝,还待确认。但就算还没这通知,对药品和代言者身份尽到起码的审核义务,有多难?

根本原因还在一个“利”字。这些年来,从张悟本到李一,吃香的背后都有个别媒体“助推”。作为“推手”的它们大概也知道,向那些成天在朋友圈里转“养生帖”“食品谣言”的人收割智商税,太容易,所以不惜以无良背书从假药利益链中分羹。毫无疑问,对于刘洪滨式大忽悠,还有相关节目方,监管部门得该处罚就处罚,绝不轻纵。

揆诸现实,刘洪滨们寄生的假药产业还挺根深叶茂的。而作为只想吃瓜不想吃假药的群众,我只想说:有关方面,早些收了“知名假药广告表演艺术家”的神通吧!(佘宗明)

编辑:艾峥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