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5月24日电(韩永革吕环宇)长春海关缉私局24日介绍,该局历时4个月时间跟踪侦查,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电子水客”走私国家禁止进口药品案。这是全国海关打击新兴贸易业态下“电子水客”走私以来破获的首例走私国家禁止进口药品案件。
据长春海关缉私局介绍,2016年11月,他们通过情报得知,某互联网电商代购平台“印度周先生代购”、“印度行品代购”、“印度正品代购”等5家店铺疑似从印度走私索菲布韦、达卡他韦等国家禁止进口药品进境,并利用现代网络交易工具在国内高价销售谋取暴利。
索菲布韦、达卡他韦等十余种药品为主要治疗丙肝和癌症药品,但未在我国食药监部门注册,系国家禁止进口药品,其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危及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扰乱国家药品管制秩序。
针对此案,长春海关首次启动战区作战模式,历时4个月终于锁定陈某林、鹿某、周某以及“印度医药”(代称)、“坚定李”(代称)等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2名,并详细掌握犯罪嫌疑的行踪及非法交易手段。
2017年3月25日清晨6时许,长春海关缉私局组织指挥14个抓捕组、160余名警力及执法人员,在长春、北京、深圳、长沙四地同时实施抓捕行动。将陈某林、鹿某、周某以及“印度医药”、“坚定李”等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现场查扣国家禁止进口药品303盒,案值约1300万元。
查扣现场长春海关供图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林、鹿某等人伙同印度籍犯罪嫌疑人“坚定李”、“印度医药”,通过互联网电商代购平台,接收国内客户订单,从印度购买印度产索菲布韦、达卡他韦等药品,由“坚定李”、“印度医药”伪报品名自印度直接邮寄给陈某某、鹿某或由“坚定李”通过国际EMS邮寄至香港,委托犯罪嫌疑人周某组织“水客”以夹带方式自深圳等口岸走私进境后,通过国内快递邮寄交付给陈某林、鹿某,在国内以加价100%至最高124%的高价销售给客户,牟取暴利。
长春海关缉私局副局长许兆山说,本案是线上“电子水客”快件走私与线下传统“水客”夹带走私相结合的跨国、跨区域新型走私团伙实施的多种走私并存的典型案例。
“本案的告破将给全国海关打击此类犯罪提供有力参考。”许兆山表示,未来海关方面还将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新兴贸易业态领域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