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人社部:44种药品进入医保谈判范围 争取上半年完成
来源:-    浏览:457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25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中新网4月25日电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今日谈及2017医保谈判目录范围相关问题时指出,经与生产企业确认谈判意向,最终确定了44个品种纳入此次谈判范围,目前正在制定谈判方案,争取上半年完成这个谈判工作。

  重庆一家药房的货架上已找不到“问题胶囊”。<a target=

中新社

  发 陈超 摄" src="http://i.ce.cn/ce/cysc/yy/hydt/201704/25/W020170425535002975624.jpg" oldsrc="W020170425535002975624.jpg" style="border: none;">

  药店资料图中新社发 陈超 摄

  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日前人社部公布了关于医保谈判目录的范围,请问这项工作推进的情况如何,有没有出台的时间表?

  卢爱红指出,今年人社部公布了2017年版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在这个基础上,按照中央关于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机制的要求,在此次公布的2017版的药品目录方案中提出要探索建立谈判准入机制。

  根据这个机制,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照现有的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可能会对基金带来一定风险的专利药、独家药,采取由专家评审确定谈判药品范围,组织医学、药学、卫生经济学、保险管理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谈判。谈判达成一致以后,将符合条件的药品再列入药品目录。

  他表示,在药品目录评审的过程中,经过咨询专家评审、遴选专家投票等程序,同步确定了40余种谈判的药品。这些药品有近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了常见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用药。经与生产企业确认谈判意向,最终确定了44个品种纳入此次谈判范围。

  “这个名单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目前正在制定谈判方案。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将广泛听取相关学(协)会、企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方案确定后,我们将组织专家按程序进行谈判。我们争取上半年完成这个谈判工作,与地方乙类目录的调整进度做好衔接。”,卢爱红说。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