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至14日,我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组在黑龙江进行了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工作。
3月29日在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执法检查方案列出了13项检查的重点。
在拿到检查方案时我就在想,执法检查组会通过怎样的方式,在紧张的行程中来完成方案中提到的“找准、查清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这一要求?
我在跟随执法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答案。
在绥化市庆安县庆安镇卫生院进行执法检查的时候,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注意到,为检查组介绍情况的卫生院工作人员眼睛里有血丝。
“你的眼睛怎么了?是工作累得吗?平时就这样吗?”陈昌智一连问了三个问题。
“就是充血,不碍事儿,应该是工作太忙,没有休息好。”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回答。
陈昌智听完之后纠正道:“怎么能没关系呢?你们一定要把身体照顾好,只有你们健康了,才能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而且,只有身体健康,才能有更多的精力去学习新的知识与技能。”
黑龙江省澳利达医药集团董事长周有财介绍,公司不定期开展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并将学习和培训成绩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依法经营、质量安全”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和意识。
“只有生产药品的人素质过硬,才能保证药品的质量。”执法检查组对这一做法予以认可。
药品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保障药品安全是技术问题、管理工作,也是道德问题、民心工程。在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人的作用都不可忽视。
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代表高广生专门向《法制日报》记者强调了药师在药品管理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