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原副主任尹红章,手握生物制品临床实验的审批及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大权。而其妻儿也意识到了他的权力,这一家三口在2002至2014年间,共收取生物制药企业给予的财物共356万余元。北京和上海的数家疫苗生产企业因向尹红章一家行贿而卷入该案。(4月17日《北京晨报》)
这则报道的关注点有不少:其一,一家三口用权力换钱;其二“食药贪官”贪得无厌;其三,贪官妻子和儿子也同时被判刑。这些关注的焦点,都佐证着反腐形势的严峻以及反腐斗争的深入。
不过,对于这起案件我更关心的不是腐败,而是腐败问题的延伸:“食药贪官”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什么?
尹红章掌握着全国生物制品临床实验的审批及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大权。这位“食药贪官”的权力很大,一种新的生物制药能不能通过临床实验,能不能获得注册申请,能不能大批量投放社会,他都能说了算。10多年来,经过他审批的生物药品很多很多。
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生物制药企业为何要给“药监贪官”行贿,他们行贿的目的是什么?很显然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药监贪官”贪得无厌,只要涉及审批的事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才办事。无论你的药品有多优秀,只要不给送礼,就不给审批;第二种可能是:生物制药公司的药品无法通过临床实验,压根就不具有获得审批的资格。
以上两种情况,都可能是给“药监贪官”送礼的因素。假如说属于第一种情况,暴露出的是权力腐败,医药企业是被逼无奈,这种情况,已经审批上市的药品就不会危害社会,就不会危害健康。可是,假如说属于第二种情况又会如何?如果“药监贪官”的受贿,是帮助那些无法通过临床实验,按照规定不能获得注册,不能大批量生产的药品瞒天过海,问题就是严重的了。药品不是普通商品,好的药品可以救命,不好的药品不仅不能救命,还会是健康的巨大隐患,甚至会成为祸害生命的刽子手。因而对于“食药贪官”决不能一判了之,食药监管部门要在腐败案件之外多做些事情。
一方面,要揪出给“食药贪官”行贿的生物药企,看看都是哪些企业行了贿。另一方面,要看看“食药贪官”都审批了哪些药品。这些药品未必全部存在问题,但是有存在问题的可能。这就要本着对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对“食药贪官”审批过的药品来一次大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都要进行重新审核。没有问题的继续销售,存在问题的抓紧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