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青岛对不合格药品集中销毁 全市218个药店回收过期药
来源:-    浏览:4370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齐鲁晚报讯  4月13日,青岛市食药局将全市回收的过期药和没收的不合格药品进行集中销毁,共销毁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20吨、罚没药品8吨,同时企业自主销毁药品31吨。目前,全市十个区市共有218个药店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代收点,可定点回收过期药。

13日,青岛市食药局举行第三次“青岛市回收过期药品暨没收不合格药品集中销毁”活动。当天上午,几辆满载着假药、过期药的货车从青岛驶往烟台市福山区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食药局将在此销毁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20吨、罚没药品8吨,以及药品经营企业自主提供的药品31吨。其中,此次企业销毁的药品中还包括原疫苗经营企业的全部库存过期疫苗5万余支,货值80余万元。

在食药部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轰隆隆的机器将一箱箱药品吊进垃圾焚烧锅炉,数十吨药品瞬间灰飞烟灭。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经预处理后进入安全填埋场填埋,彻底无害化处置。

据了解,自开展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工作以来,青岛市食药局此前已开展过两次家庭回收过期药品销毁活动,销毁回收家庭过期药品20余吨。据食药局工作人员介绍,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问题一直倍受社会各界关注,过期药危害很多,不仅会对服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随意丢弃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一旦被不法分子回收流入社会,更会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隐患。青岛市食药局建立过期药回收销毁机制后,在全市十个区市218个药店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代收点。对承担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药店实行“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有安全措施”的“三有”管理,做到“统一标识、统一登记、统一保管、统一销毁”,并在市食药监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防止过期药品被随意丢弃或者流入非法渠道,避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及造成环境污染的严重恶果发生。

相关案例:

案例一:

非法渠道购药,崂山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被罚35万元

2015年7月29日,青岛市崂山区食药局执法人员接到线索,对青岛市崂山区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社区卫生服务站当事人从3家医药公司购进药品的进货凭证均为假冒,其购进的药品为从非法渠道购进。涉案货值金额102786.96元,违法所得102786.96元。经抽检部分药品检验,未发现假劣药品。但该服务站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按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2786元、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2.5倍的罚款256967元的处罚,罚没款共计359754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从不具生产经营资格企业购药,青岛某整形美容医院被罚33万元

2016年,青岛市黄岛区食药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青岛某整形美容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购进使用的“保妥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药品,现场提供不出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及合法票据。经进一步调查,该医院自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前的情况下,七次购进“保妥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若干,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涉案货值金额68340元,违法所得58782元。青岛市食药局按规定对该医院做出没收违法购进尚未销售的“保妥适”等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4倍罚款人民币273360元的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782。罚没款合计332142.00元,同时,责令改正该违法行为。

齐鲁晚报记者 刘腾腾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