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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购 药品让利5964万
来源:-    浏览:398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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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洁) 本市阳光采购正式运行4天的时间里,药品让利金额已达5964万元。针对部分患者感觉药价没降,市卫计委做出回应。据统计,一些低价药、短缺药价格上涨的采购金额仅占药品总金额的5%。

据介绍,市卫计委等部门将联合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管部门对涨价产品开展价格跟踪调查,对无理由伺机涨价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获悉,作为北京医改新政之一,4月8日至4月11日,阳光采购正式运行4天的药品让利金额已达5964万元,完全符合改革预期。

药品阳光采购政策实施后,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用的所有药品(毒麻精放、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中药饮片等不在采购范围内的药品除外)全部纳入阳光采购范围。

按照2015年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全年药品采购量计算,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可节约药品采购费用约28.8亿元。

阳光采购过程中,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动态联动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而对于短缺药品,阳光采购把确保临床用药供应放在第一位,合理提高药品价格,特别是提高全国性、地域性短缺的药品价格,能够在货源短缺的情况下有效占有市场购买先机,同时也能够促进企业积极生产。如前期短缺的鱼精蛋白、放线菌素D、甲巯咪唑、硫酸阿托品等均得以基本缓解。

此外, 针对一些低价药品,特别是对百姓关注度较高的优质品牌中成药,由于原料价格的逐年上涨,这类药品的全国价格都已普遍上调,为保证药品质量,药品价格不唯低价论。

此类药品在改革后价格有所上涨,但价格水平均处于全国或区域的较低水平。据统计,价格上涨药品的采购金额仅占药品总金额的5%。

据介绍,市卫计委等部门将联合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管部门对涨价产品开展价格跟踪调查,对无理由伺机涨价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释疑

问:医改后,都说药费会降下来,为什么到社区开药部分药价却和之前的价格是相同的?

答:本市基层医疗机构早在2006年起就开始实行了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这些药品在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执行前,社区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老百姓已提前享受到了实惠。2014年本市将基本药物品种扩充到699种,并开展了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的联动,许多产品价格已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了,所以改革执行后价格无明显变化。

本次阳光采购中,按照分类采购的原则,药品价格有升、有降,还有一部分价格持平。如拜糖平(阿卡波糖片)早在2009年就已在社区实现了零差率销售,2014年基本药物价格联动中也已完成联动,故其在阳光采购执行前后价格无明显变化,稳定维持在全国较低的价格水平。

问:自己长期服用的速效救心丸,这次改革后涨了9块多,原来价格是30.62元,现在价格是39.72元?涨价的原因是什么?

答:按照价格部门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即可纳入低价药品政策管理的原则,速效救心丸属于国家低价药品政策范围。对这些药品国家的政策是加大政策扶持,鼓励生产和临床更多使用低价药品。价格上在不违反国家低价药品政策基础上,医疗机构可参考周边省份价格,随行就市与生产企业谈判形成供货价格。

同时,中成药的主要原料草药,属于农副产品,其价格随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近年来价格连续上涨。经查,速效救心丸虽然随着周边省份的价格有所上涨,但其日均费用仍较低,依然属于低价药品范围。按照该产品不同包装数量计算,39.72元折合成单粒的价格约0.22元,已为全国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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