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医药系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继承创新、统筹协调、绿色生态、包容开放、共享惠民”的原则,树立了只有勇于实践、锐意创新,才能实现云南中医药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云南中医药要走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协调发展的特色道路,确定了云南中医药事业发展为了人民、人民共享的根本原则和基本遵循。
推进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
推进政策支持创新,云南省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省卫生计生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有关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
推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全省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全部启动了综合改革工作,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曲靖、红河、楚雄等地积极组建中医(民族医)医疗集团等“医联体”,进一步探索实践分工协作的联合发展模式。挖掘和积极推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的“腾冲经验”“南华经验”以及中医药进村入户建立预防保健体系的“绥江经验”。注重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普及,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官方中医微信平台 “云南中医”,影响力长期稳居全国医疗卫生微信排行榜前列。
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云南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署了共建云南中医学院协议。印发了云南省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培养优秀中青年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中青年中医药学科带头人。组织开展传统医学师承、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和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认定。近年来,中医药系统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55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63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0余项。
协调开放绿色 坚持云南特色
推进中医药“六位一体”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云南省政府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3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全省中医药工作;统筹完善城乡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省、市、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协同发展。启动彝族医药古籍文献整理和彝医本科教材编写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藏医药等民族医药申遗工作。
建立开放的云南特色中医药事业。与泰国卫生部签订了“传统医药研究和发展合作协议”,与南亚东南亚地区广泛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交流合作,倡导并成功举办了7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
推进中医药绿色发展。大力促进中医非药物疗法运用;加强中药处方点评力度,推进中药科学合理应用,减少药物资源浪费;积极开展国家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平台初步建立。
发展成果群众共享
中医药服务更加方便易得。中医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和能力显著提升。
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放大了医改惠民效果。随着中医药全面参与到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和养生、养老的人民群众生命全周期,为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提高群众诊疗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医药科普文化知识的宣传普及,为增强群众健康维护意识、改善群众健康维护方式发挥了独特作用。民众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人民群众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