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七月前粤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    浏览:15410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30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南都讯 记者阳广霞 余毅菁 酝酿已久的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了“时间表”。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上半年,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7月前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因取消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予以补偿。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

2016年,广东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8个地市,168家医院参与改革并取消药品加成。而根据《方案》,2017年上半年,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会全面推开,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城市公立医院的改革由试点到了全面推进阶段。《方案》称,要建立由省人民政府牵头的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中央、军队、武警、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参与所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以前为了补贴公立医院,政府允许医院在药品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此前取消的药品加成,《方案》称,要改革财政补偿方式,逐步建立与公立医院人员总额、床位、工作量和考核评价结果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因取消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予以补偿。医院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在医疗费用上,《方案》称,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严肃查处“大处方、大检查”等行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收入挂钩。此外,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支持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力争到2018年,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不超过9%,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9%;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7%;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到27%以下。

探索院长年薪制在薪酬方面,《方案》称,要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对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较多、高层次医疗人才集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长期激励,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适度提高薪酬水平。

此外,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实行院长年薪制,制定年薪标准、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将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挂钩。力争到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