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包头市药品集中采购进入分类化新时代
来源:-    浏览:1519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7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药品集中采购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头市的药品采购工作在经历了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等阶段后,如今正式进入分类采购新时代。

2000年以前包头市的公立医院药品以分散采购为主。2002年开始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结束了各医疗机构“各自为政”的分散采购时代,实现了以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扩大了采购规模,有效地发挥了规模效应,降低了药品采购价格,实现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的规范化。经过多年的探索,包头市建立了完善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在自治区同类工作中取得了领先地位。

2009年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正式开始运行,包头市也停止了市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正式纳入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使用药品全部通过自治区药采平台网上集中采购。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在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基本药物时代的到来,使得人民群众可以获得更加健全的基本医疗服务,让改革的红利惠及了更多的百姓。从此,包头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工作按照“一个平台,两个办法”开始实施。

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药采中心于2016年10月20日,开始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标志着我区药品集中采购进入了分类采购新时代。包头市积极推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目前,各项工作现已全部落实。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