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提请关于受让同兴药业所持有王老吉药业48.0465%股权的仲裁请求能否于本年内裁决,以及仲裁结果是否裁决本公司受让上述股权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以本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2015年确认的王老吉药业的投资收益占本公司2015年净利润的比例为0.68%,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媒体报道
近日,有媒体关于《王老吉药业透露股东纠纷进展:广药今年有望回购同兴药业股权》的报道中称,"目前法院对于王老吉药业的财务审计工作已经结束,白云山(600332,SH)与同兴药业的股权纠纷有望在今年得到解决,白云山将通过与同兴药业谈判和庭审两种方式回购同兴药业持有的股份。"等相关内容。
二、澄清说明
经核查,关于媒体报道的内容说明如下:
1、媒体报道中提及的王老吉药业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48.0465%的合营公司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药业");合资方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同兴药业")持股48.0465%;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3.9070%。王老吉药业主要经营绿盒王老吉凉茶、小儿七星茶、保济口服液、润喉糖等产品,合营期限于2015年1月25日届满。
2、本公司于2014年11月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请求同兴药业依据《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同》的约定,将所持有的王老吉药业48.0465%的股份以仲裁机构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值为对价转让给本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月14日、编号为"2015-012"的公告。
3、截至目前,仲裁机构指定的审计机构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尚未出具正式的审计、评估报告。该项仲裁能否于本年内裁决,以及仲裁结果是否裁决本公司受让上述股权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关于受让王老吉药业股权事宜能否完成以及能否于今年年内完成尚待仲裁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王老吉药业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营业收入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2015年的净利润为1,831.74万元。本公司根据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占本公司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0.68%,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