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3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内食药监通告〔2017〕8号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质量抽验结果的通告》,公布100批次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
据通告,按照《2016年自治区药品计划抽验实施方案》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验和专项抽验。截至目前,已完成2016年3000批次药品抽验任务,其中合格药品2551批次,不合格药品449批次。
抽验结果显示,基本药物、化学药品抽验合格率为100%。本次公布的100批次不合格药品,全部为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在生产环节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次,占比1%;在流通环节检出不合格药品43批次,占比43%;在使用环节检出不合格药品56批次,占比56%。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非药品冒充药品、以低价充高价、同类品种混用、非药用部位充药、人为掺假等问题。
通告中指出,对不合格药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使用单位,有关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依法进行了查处,对问题药品及时采取了控制措施。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抽验工作力度,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购进渠道,严把验收审核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