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贵州省今年建信息化医药监管平台
来源:-    浏览:505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06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日前,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切实防范过度医疗、错误医疗,严肃查处药品购销、医保报销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我省今年将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医药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

当前,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对全省医疗服务及药品各流通环节进行监管,已成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全省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逐步降低老百姓就医负担,有助于优化和净化健康医疗服务“生态”,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和群众健康获得感。建设医药监管平台,为全方位、全周期的全民健康提供信息化保障,是更好服务民生的迫切需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医药监管体系建设,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和费用开展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优化诊疗流程,提高全行业、全方位、全天候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为此,我省2017年启动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医药监管平台建设。

据了解,医药监管平台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基础平台,整合电子病历共享平台、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及药品供应保障系统等应用数据,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含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应用和互联互通,形成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及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将逐步构建起科学、动态的医药综合监管体系。

据悉,2017年9月底前,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全部接入全省电子病历共享平台,并按要求提供医疗质量和药品监管所需的各类数据。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院内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与全省统一建设的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将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药品使用等有关信息上传到平台。 (记者 张元斌 实习生 周梓颜 白莎)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