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领杨小姐,前不久因为重感冒后落下了流浓鼻涕的“后遗症”,她到南京某三甲中医院就诊,医生让她做了一堆检查,最后还让她去做CT,“花了450元拍了张CT片子,结果什么也没查出来,白白吃了一顿射线。” 杨小姐说,后来医生又开了一大堆草药,“我估计药费得花上千元,因此我没去取”。
一个头痛脑热的小毛病,到医院被要求做各种检查、买回一堆药,有这种经历的人不在少数。这种现象长期以来饱受人们诟病。因为目前不论在哪级医院,药品收入都是医院收入的“重头戏”。国家卫计委201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患者门诊药费占到医疗总费用的48.3%,住院药费占36.9%。而在欧美发达国家,这两个数据都不超过10%,因为医院、医生的收入主要靠技术,而不是靠向病人“卖”药。不久前央视播出《高回扣下的高药价》调查报道揭示,医药代表拿到的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而医生收的回扣竟高达药品价格的30%~40%。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意见》出台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许多人认为此政策将“砸”医药代表的“饭碗”,有助于降低药价、让百姓用上便宜药。
一位三甲医院的外科医生告诉记者,药品是人命关天的特殊商品,在欧美发达国家也有类似的医药代表,不过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向医生介绍某种药品的功能作用,指导医生合理用药,从而减少药品对病人可能造成的毒副反应,而不是推销药品。
虽然许多医院的科室门口挂着“不准医药代表进入”之类的牌子,但记者在南京几家大医院内还是能经常看到医药代表的身影。有的药企在一家医院投入的医药代表就有10多个人,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督促”医生使用本公司的药。
南京鼓楼医院心胸外科主任王东进教授告诉记者,因为国家规定药品不能做广告,对许多新药医生不熟悉,因此医药代表最初的职责是推介新药的研发情况、药理作用、临床效果并提醒副作用等,服务患者和医生。此外,医药代表还经常组织、赞助一些学术会议,以提高医疗水平。这是医药代表积极的一面,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但随着国内医药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同一种药的生产企业达数百甚至上千家,同质化竞争激烈,于是医药代表的职责也逐渐“变味”,推介药品的相关知识变成“副业”,而鼓励、诱导医生开药变成“主业”。
一位医生私下里告诉记者,他们其实对医药代表行为也挺反感的,但有些医药代表“能量”确实很大,能帮他们搞定孩子上学、论文发表、科研基金等,再加上他们善于打感情投资牌,久而久之,也就默认了医药代表们的行为。也有的医生认为,即便他们不拿医药代表的“份子钱”,这部分利益也不会给患者,只会进了医药代表的腰包,不拿白不拿。
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全国的医药代表约有300万之众。他们常年游离于医院、医生、患者之间,诱导了大处方,对小病大治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
南京鼓楼医院脊柱外科主任医师钱邦平教授认为,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是件好事,这实质上是压缩了医药代表的活动空间,让他们真正做医生治病救人的好帮手,斩断医生多开药多拿好处的利益链,让医疗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质属性。
“目前许多医药代表都在观望,也有少数人感觉今后日子不好过跳槽走人了。”江苏一家知名药企公共关系部经理告诉记者,研发一个新药,平均需要10年时间、10亿美元的投入,因此谁都想尽快收回成本、赚回利润。过去企业之间竞争不完全凭产品质量,很大一部分是靠的医药代表公关能力,因此一般规模药企聘用医药代表的人数约在二三千人,而大型药企人数要上万人。
“国家出台这个政策,对药企来说,既是坏事,更是好事。”该经理告诉记者,《意见》出台后,对于那些比较“合规”经营的药企可能影响不太大,而对那些产品优势不明显、无研发实力、主要靠医药代表公关创造效益的药企可能影响非常大。对那些真正注重品牌、有研发实力的公司来说,他们渴望公平公开竞争。这样做,有利于提高我国整体医药研发水平,能让国人吃上质优、价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还有利于净化医药购销领域的风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用药的合理化水平,减轻百姓的经济负担。 记者 仲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