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遏制高药价不能仅靠规范医药代表
来源:-    浏览:4612   更新时间:2017年02月1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失信的将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医药代表作为一个有着一定医疗专业能力的群体,却长期游离在灰色地带从事药品的“推销”,一方面是一种人才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令医药代表这个职业本身所应承担的社会分工作用被大大弱化。对之进行规范,使其发挥应有的正向作用,确有必要。不过,药价虚高的原因更是因为长期徘徊在低端产业水平、过度竞争的药品供应市场、经手环节过多的药品流通过程,以及以药养医体制等。因此,规范医药代表对遏制高药价有一定的意义,但还应通过更大力度的改革来加以破解。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