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詹丽华)2016年,浙江省将“方便群众看病购药,实行省市医保,市县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同城互认”列入2016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这就是我们常常提及的“同城互认”。那么,一年来全省医保同城互认的实行情况如何?昨天,省人力社保厅专门召开通报会,宣布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医保同城互认已经全面完成,并对情况做了说明。
省市同城互认已完成
1603家医药机构能用省医保
目前,在杭州市主城区内,市级医保参保人员有411万人,省级医保参保人员不到25万人。医药机构开通医保定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息系统费用(每家医疗机构约3万元,每家药店约1万元)。在省级医保参保人员分布较少区域,医药机构考虑经济成本,主动参加省级医保定点积极性不高,造成省市不同统筹区参保人员看病购药不方便。
针对这一情况,省级医保和杭州市医保通过一年时间努力,已经实现省市同城互认定点医药机构1603家(医疗机构726家,药店877家),基本满足了省市医保参保人员就近看病配药需求。在设区市同城互认方面,全省11个设区市市区范围内共有定点医药机构8106家(医疗机构3897家,药店4209家),已经全部实现同城互认。
市县同城互认既定目标是设区市所辖县(市)医保参保人员到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配药实现互认,并对自愿申请开通市县同城互认的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刷卡结算。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医保参保人员到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配药也全部实现互认,已有4813家自愿申请开通同城互认的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刷卡结算,基本满足所辖县(市)医保参保人员经分级诊疗后到市本级就医配药需求。
浙江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
9市实现“家庭共济”
记者从省人力社保厅了解到,2016年我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收入229亿元,支出183亿元,当年结余46亿元,累计结余360亿元。
为了把这笔资金用起来,从2016年8月1日我省开始实施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截至目前已有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丽水等9个市已通过信息系统改造,实现家庭成员绑定,个人账户实现共济。
人力社保厅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在具体操作中实行分类实施:一是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参保人员可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近亲属绑定社会保障卡;二是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不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或者所在统筹区暂不具备绑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费用和身份凭证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销业务。
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待遇自行出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