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4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披露如下: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近日,有媒体报道《销售收入最多10%奖励研发者
人福医药押注创新》称,你公司董事长王学海接受采访并介绍公司研发、在研品种海外合作、研发人员激励等相关信息。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公司董事长是否接受该媒体采访,如是,请披露接受采访时间、采访主要内容等信息。
二、上述媒体报道显示,你公司董事长称"自去年开始,我们的研发投入已逐步进入回报期""从去年开始,我们已有新药上市"。此前,你公司在2016年7月29日临2016-079号公告中披露,公司相关研发项目"尚未进入收获期"。请核实并披露:(1)2015年以来公司产品获批情况,是否已有法律规及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新药上市;(2)上述媒体报道所引董事长言论是否属实,与临
2016-079号公告披露的内容是否存在不一致及其产生差异的原因。
三、上述媒体报道引用公司董事长表述称,公司近期公告获批临床的PARP抑制剂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市场空间几十亿美元,包括默克在内的诸多企业寻求与公司进行海外合作。请核实并披露:(1)该药品全球同类药品获批或研发情况;(2)该药品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市场空间几十亿美元是否属实及判断依据;(3)默克等诸多企业寻求与公司进行该药的海外合作是否属实,如是,请披露具体情况及合作进展。
四、上述媒体引用公司董事长表述称,公司在国内设立6个研发中心,研发人员1200人,在研"新药"有200多个,美国在研产品有80多个,国内在研一类新药21个,其中10个进入临床阶段,3个一类新药已完成二期临床试验。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结合公司2015年以来定期报告,核实上述数据是否属实,与公司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一致,如存在差异请说明原因;(2)公司在研"新药"、美国在研产品、国内在研一类新药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适用范围、研发进展情况、累计研发投入、国内外同类产品研发和获批情况等。
五、上述媒体报道称,公司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5%以上,在全国同行中排名前五,且新药研发出来后,公司将该产品2%到10%的收入用于奖励研发人员。请核实上述信息是否属实,如是,请进一步披露公司研发奖励政策的内部决策机制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请公司自查核实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替代信息披露的情形。
请你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之前核实披露上述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目前公司正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将尽快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落实,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