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发布《关于发布辽宁省2016年第2号
药品短缺预警预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因坚称不能按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5家药企被
警告。
药品的及时供应,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作为全国第一个发布药品短缺预警预报的省份,辽宁省对短缺药品实现预警监测。
日前,辽宁省发布《关于发布辽宁省2016年第2号药品短缺预警预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因坚称不能按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5家药企被警告。
这5家被警告的企业中,有的是上市公司子公司。如明兴制药系白云山(600332.SH,00874.HK)子公司;国药容生系现代制药(600420.SH)子公司。
“如果再次发生违规擅自涨价或通过控销手段不及时、足额供货的行为,经查实后将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此次通知文件称。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如果药企一旦被纳入“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这意味着其被纳入“黑名单”,在未来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活动中,将受到严格限制,甚至是“禁入令”。
据了解,此次有涉事企业正在与辽宁省方面沟通。
5家药企被警告
按照中国目前现行的药品招标体制,药品生产企业在中标后,应及时向医疗机构供应药品。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9日起,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按照程序对核查过程中确认为供应不足、不及时的36个中标药品开展了进一步调查。
据悉,在对相关21家生产企业书面说明情况的基础上,对涉嫌通过控销违规涨价的11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通过约谈和沟通,大多数企业均表示尽快纠正未能及时、足额供货的行为,保证按中标价及时供货;仍有部分企业坚持不能按中标价供货。
据上述通知文件显示,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辽宁省医采办”)研究决定,对于已承诺按照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的生产企业,不予处罚;对于不能按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的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容生”)、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现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东海普”)、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佳黄浦”)、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兴制药”)等5家生产企业给予警告。
11月7日,辽宁省医采办相关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该省在今年三四月份建立了短缺药品预警预报供应保障系统,辽宁省所有的医疗机构,都可以通过辽宁省采购平台,上报药品采购不到的情况。
“在上报过程中,这5家生产企业的药品,出现在了辽宁的供应短缺,这个短缺经过我们了解,大多数是因为药品价格的原因,没有按照原来企业在辽宁的中标价格供货,所以对这种不能按照价格供货的,提出了警告。”上述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此次涉事的明兴制药是一家位于广州的老牌制药企业,主要产品有清开灵(注射液、胶囊、口服液)等系列产品,是全国最早生产清开灵的企业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明兴制药今年第一次被监管部门关注。
今年7月份,有超过100名在海南和京生殖医院接受试管婴儿移植的患者,在注射黄体酮后出现局部红肿、硬结的不良反应。不过事后,引发不良反应的明兴制药产的三批黄体酮注射液全检结果均为合格。
此次明兴制药未能正常供应的药品是多巴胺注射液,该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的药品是按照2009年中标的价格(供货),到现在已过去多年,因为市场原因,再以这个价格去供货,一点都不现实。
明兴制药方面称,此前他们已派人前往辽宁省协商,“如果真的是需要解决的话,我们也可以按照中标价去供,但实际上要牺牲公司很大的利润,事实上这款药品的量并不大,是小众的品种,只有100多箱”。
上述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在辽宁省方面出台此次文件之前,我们就已经在处理。”
对此,时代周报记者向辽宁省卫计委宣传处发采访函,予以求证,并反复联系该处相关负责人,截至11月14日中午,始终未能得到正面回复。
及时供货考验诚信
不只明兴制药,此次还涉及多家老牌药企。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涉事的国药容生,系现代制药子公司,该公司官网显示,其前身是始建于1970年10月的第二制药厂。国药容生注册资本1.5亿元,主要产品或服务为激素类冻干粉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等。
时代周报记者发现,国药容生系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为现代制药重要子公司,其经营业绩对上市公司产生重要影响。2016年上半年,国药容生营收为1.62亿元,净利润为3278.17万元。
旭东海普官网显示,成立于1993年1月,为台湾东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当时的海普药厂(现为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合资建立的制药企业。海普药厂是中国第一家专业针剂厂,创建于1925年,发展迄今已有80余年的历史。台湾东洋药品公司为在台上市的制药集团企业,专注于抗肿瘤、心血管、抗感染重症等领域。
另外工商资料显示,运佳黄浦是香港运佳远东有限公司(佳”)的子公司。运佳黄浦官网显示,其系由香港运佳独资经营、专业生产外用制剂的制药企业。
上述通知文件公布了《无法正常供应类药品一览表》,其中包括了这次5家被警告的企业未能正常供应药品的情况,厂家反馈的理由各有不同。
此次以国药容生涉及的中标药品最多,包括碳酸氢钠注射剂、硫酸镁注射液等在内的7种中标药品,均称因“原料短缺、价格上涨”不能正常供应。
11月7日,时代周报记者向国药容生发去采访函请求置评,截至14日中午,未获回复。
此外,涉及到旭东海普的复方泛影葡胺注射液等3种药品以及运佳黄浦的炉甘石外用溶液剂,原因均显示,“厂家反馈不能按中标价供货”。
事实上,药品招投标是一件颇为严肃的事,药企一旦中标,就与药品采购方形成了某种契约关系,药企不仅获得了生产经营中标药品的权利,也要承担按中标价供货的义务和责任。
据业内人士介绍,导致药品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其中考验着药企的诚信和责任意识,主要体现在,药企在药品招投标过程中,虽然中标,却不及时足额供货,或者不按中标价供货,而是违规擅自涨价,“这样一来,不仅中标价形同虚设,而且将导致廉价药退出市场等严重后果。药企的这种行为,对廉价药消失或起到关键的助推作用。”
国内一家地级市的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辽宁省医采办出台文件反映的情况,在国内很多地方省份都常见,也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一开始一些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先以低价中标入围,入围后又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发现在这里卖这么低价的药,在其他地方和省市,就不能再以原来的高价卖,否则会影响到其他市场,所以就以各种理由,如原材料上涨等,不进行供货。”上述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也是药品价格难以降下来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