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荣成10月10日讯(周晓 唐秀月) 2016年9月29日,荣成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召开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了《威海市基本医疗 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与荣成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签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实行为期两年的协议管理。
自新协议签订之日起,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摆放和销售日用百货、洗涤用品、食品、化妆品等非医药用品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代刷社 会保障卡的、以欺诈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等行为属于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由经办机构按规定索 赔违规费用,视违规情形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解除服务协议等处理。同时,对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纳入荣成市征信管理体系,涉及其他监管部 门职责的,移交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通过本次协议的签订,使协议双方都以法律文书的形式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将给全市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