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姜女士和跳广场舞的舞友高女士一起玩推掌时,被对方一把推倒在地,导致腰椎骨折。为此,她将高女士起诉到法院,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近日,通州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据姜女士说,今年5月2日上午,她到本市通州区韩美林公园准备跳交谊舞,但当天天气不好,舞场没有人,之前跳舞认识的高女士提出两人一起玩推 掌。在推掌过程中,姜女士觉得对方用力过猛,就提醒她力气太大,话音刚落,自己就被推倒在地。姜女士要求被告叫救护车,但对方只打了一辆车把她送回家。
姜女士后经诊断为腰四椎体压缩性骨折并住院三天,目前还处于康复期。由于身体原因,她也不能胜任给子女带孩子,家里只好请保姆。而老伴因照顾自己劳累,身上起了疱疹。由于被告执意要求通过诉讼解决医疗费,姜女士故提起诉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