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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公布282种过度重复药品目录 常用药品需防低价竞争
来源:-    浏览:555   更新时间:201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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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在对2012年至2014年期间已上市药品进行梳理时发现,甲硝唑、葡萄糖、维生素C、布洛芬、阿司匹林、阿莫西林等282种药品过度重复。

“从监测数据来看,过度重复的282种药品中,大部分是常用药,但这些正常流通使用的药品存在严重的过度重复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说,通过对全国的1000多家样本医院和全国6200家样本药店3年间药品销售使用情况分析,目前共有2241个药品品种在正常流通使用,其中21个品种 均有超过100家生产企业产品上市流通,70个品种均有50家至99家生产企业产品上市流通。其中,葡萄糖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量有392家,甲硝唑已获批 准文号企业数量高达872家。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对样本医院3年间同一药品品种销售金额和使用量位居前10位的药品数据分析,销售金额前10位的品种,其销售额合计超过本品种全 部销售金额90%的有2088个(占总数的93.17%);使用量前10位的品种,其使用量合计超过本品种全部使用量90%的有2052个品种(占总数的 91.57%)。“这表明,同一品种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厂家去生产,有10家企业生产销售即能基本满足市场需求。”唯唯医生集团医药专家刘志刚分析说,保 证药品一定的集中度,有利于医药企业获得相对合理的利润,企业之间也能避免出现低价恶性竞争的局面。

“向社会公开药品注册申请信息是为了引导药品研发机构和企业有序研发和理性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和资源浪费。”国家食药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发 布20家以上的过度重复品种目录的提示信息,让企业了解药品市场供需情况,及时调整研发方向,有利于鼓励市场短缺药品的研发和生产,避免低水平重复,进一 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更好地满足公众用药需求。

国家食药监总局也提醒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要充分了解市场供需状况,科学评估药品研发风险,慎重决策。“尽管这次公布的过度重复药品目录并 没有明确对目前正处于研发和申报过程中的过度重复药品会采取何种态度,但药品研发是市场行为,企业在决策时要考虑市场、供应和创新方向等多重因素,并承担 相应风险。”华中科技大学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昊说。

对于已经“上榜”的过度重复药品,企业也不必太过紧张。从统计情况来看,目录中批文数过千的复方磺胺甲噁唑就存在市场短缺问题,已被列 入国家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发布的《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公告》。此外,我国在过度研发一些常用药物 的同时,自主研发新药、儿童用药等仍很短缺。

“由于常用药本身技术要求低,研发投入少,而且市场认可度高,所以即便是过度重复品种,仍可能获得一定利润。”刘志刚表示,但随着过度重复药品目录 的进一步公布以及药品申报程序的日趋严格,企业研发成本不断提高,药企间的优胜劣汰必将加速,扎堆申报的状况也会有所缓解,对促进国家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将 具有积极意义。(经济日报记者 吉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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