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长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今天开始
来源:-    浏览:513   更新时间:2016年09月21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新文化讯(记者 李德庆) 昨天,新文化记者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长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 理,充分发挥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效能,决定从9月21日起开展2016年度长春市各县(市)、双阳区、九台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工 作。

据了解,申报范围包括: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资格对社会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店等级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经 营区域使用面积应大于60平方米(不含办公、仓库等附属用房),营业场所设置在城区的,经营的国药准字号药品种类应达到1000种以上,营业场所设置在乡 镇的,经营的国药准字号药品种类应达到600种以上的零售药店。

9月21日开始到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申报范围的各医药机构可通过长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评估申请表》,或者到本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评估申请表》并向其报送申报资料。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