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广大职工就医难、看病贵等问题,近年来,雷山县积极推进民营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机制改革,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该县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5〕57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取消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两定资格审查项目,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签订协议进行管理,简化了办事 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并放宽准入条件,取消间隔距离之规定,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提高了服务质量,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推进了效能建设。
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进一步细化总额控制指标,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对具体付费方式、付费标准、费用审核和控 制、加强医保“三目录”监督检查等进行完善和优化。积极总结经验,及时转变工作重点,从重准入转向重管理,着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出台相关方案,明确 了医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完善退出机制,提高管理效率。纪检、财政、审计、编办等多部门加强协作沟通,加大监督管理,推进两定机构 改革规范化、市场化。
据统计,该县定点医疗机构共8家,其中民营2家,定点药店26家。下步还将加大两定机构管理力度,把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进行管理范围,形成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