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任职20多年间,收受多家药企和下属的贿赂近百万,退休后,仍发挥“余热”,坐镇某医药公司收受贿款。 8月9日,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泽爱案一审宣判,他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40万元。李泽爱当庭表示不上诉。
李泽爱的堕落轨迹多与医疗器械公司有关,其中最大的一笔贿金来自合肥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另案处理),多年的互利中,杨某共计奉上577500元、购物卡52700元,美元1000元和价值2万元的某宾馆储值卡。
李泽爱与安徽和瑞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沈某(另案处理)的关系更铁,他任职期间为该公司向第四人民医院输送药品提供帮助。李泽爱退休后,2014年沈某聘请李到公司任职,利用李的影响力推销药品,并于当年底送给李泽爱10万元。
作为医院的一把手,李泽爱在人事任免等方面也敛财不少,他共计11笔受贿记录中7笔与下属有关。
检方指控,1993年至2015年期间,李泽爱利用职务便利,共计收受人民币827500元、价值75700元的购物卡、价值2万元的储值卡和1000美元。东窗事发后,李泽爱退还了全部贿款。庭审中,李泽爱认可全部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