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老干部局为34名外地居住市直离休干部每人发放了1500元门诊个人账户医药费补助,方便他们就近就地就医。
鄂尔多斯市 市直离休干部门诊个人账户医药费补助制度自2007年开始实施,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2013年,经多方协调努力,补助标准上调至1500元。这是 在确保离休干部住院医药费全部按规定实报实销的基础上,方便老同志看病就医的又一项举措,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离休干部的关怀。